本思醫院 會員註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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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資料處理政策

本思醫院(以下簡稱「本院」)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說明:

本院所處理的所有個人資料,均依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等相關法令辦理。依據法規,我們會依法蒐集、保管及使用個人資料,並以合法、公平、安全的方式保護使用者的資訊權益,確保診療業務順利進行並維護病患隱私。

此外,本院尊重每一位資訊主體對於其個人資料之查詢、更正、刪除及停止使用等權利。若您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害,亦可依照《行政程序法》相關規定申請救濟。

為保障您個人資料之安全,本院制定以下個人資料處理政策,並將於有變更時透過官網公告或個別通知方式告知。

? 實施日期:2014年5月30日

第一條:蒐集之個人資料項目及方式
1. 會員註冊時蒐集項目:

基本資料:姓名、帳號(ID)、密碼、住家電話、地址、手機號碼、電子郵件

系統紀錄資訊:登入紀錄、Cookie、IP 位置、諮詢需求部位等

蒐集方式:透過官網註冊頁面、諮詢表單、虛擬整形留言板等自動或手動方式蒐集

2. 就診時蒐集項目:

必要項目:病歷號、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住址、Email、婚姻狀況、來院管道

健康資訊:病史、家族病史等經醫師評估提供診療所需之個人健康資訊

3. 付款時蒐集項目:

信用卡付款資訊:發卡行、卡號、授權碼等

若有特定目的之臨時蒐集,本院將另行告知並取得同意。

4. 其他蒐集方式:

透過網站、紙本表單、電話、傳真、Email、客服留言板等方式

第二條:個人資料使用目的

本院蒐集之個人資料僅用於下列目的,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用於其他用途:

身分驗證、線上預約與查詢

提供診斷、治療與醫療服務

醫療費用申報、收費、退費作業

寄送醫療帳單、診斷證明、藥品與報告等

檢驗檢查之委託(含第三方檢驗單位)

回應客戶意見、申訴或提供諮詢服務

醫療品質管理、行政或法令規定之應對

醫學教育與研究之統計用途(不含識別個人)

發送醫療新知、活動與院所相關資訊

第三條:個人資料保存期限

原則上,個人資料於使用目的達成後即予銷毀。但以下資料依法須保存指定年限:

資料項目 保存依據 保存期限
姓名、性別、帳號、密碼、住家電話、手機號碼、Email 等 會員服務條款 / 醫療法施行細則第15條 會員退會時即銷毀
病患登記簿 醫療紀錄保存依據 5年
診療紀錄 同上 10年
處方籤 同上 2年
手術紀錄 同上 10年
檢查報告 同上 5年
第四條:資料銷毀程序與方式
? 銷毀程序:

當使用目的達成後,該資料將移轉至獨立儲存區(紙本另存檔案櫃),並依內部政策及法令保存後銷毀。此期間內資料僅供保存,不另作使用。

? 銷毀方式:

電子資料:使用無法還原的刪除技術徹底清除

紙本資料:以碎紙機粉碎或焚化處理

第五條:個人資料之提供與第三方共享

本院不會於未經當事人同意下,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。但以下情況除外:

依《全民健康保險法》向健保署或健保審查機關申報所需之診療資料

經當事人明確同意公開資料

依法令規定或經檢調、司法機關正式函文要求

為統計或學術研究目的,且資料已去識別化無法辨識個人

第六條:使用者與法定代理人之權利行使

當事人得行使以下權利:查詢、閱覽、更正、刪除或請求停止使用其個人資料。

權利行使方式如下:

請親洽本院提出申請並出示身份證明文件

若要求更正或刪除個資,須提供足夠證明資料

14歲以下兒童之法定代理人可代為申請,需提出親屬關係與代理人證明

如本院因正當理由拒絕,將提供說明並書面通知當事人

為保障個資安全,本院不受理電話、郵件、傳真等方式進行資料查閱或變更申請。

第七條:撤回同意與會員退會

使用者可隨時撤回對個人資料使用之同意。

網站操作方式:登入會員後,於【我的頁面】點選「會員退會」完成身分驗證並退會

其他方式:可透過客服信箱、電話、書面方式聯繫個資管理人員,我們將立即刪除資料並完成退會手續

第八條:Cookie 使用與拒絕說明

為提升服務品質與分析使用行為,本院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。

使用目的如下:

分析會員與訪客之瀏覽紀錄、使用頻率

根據使用者偏好推薦活動或內容

提供客製化資訊與提升網站使用體驗

用戶可依瀏覽器設定選擇:

允許所有 Cookie

每次儲存前提醒

拒絕所有 Cookie(部分服務可能受限)

第九條: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

本院設置個資保護專責人員,負責資訊安全與內部控管,並落實下列措施:

設置防火牆、資安設備防範外洩

僅授權必要人員可接觸個人資料,並定期進行資安教育

對處理系統帳號設置密碼,並定期更新與稽核

第十條:政策修訂與公告

本政策如因法令修正或內部制度調整而有變動時,將透過本院官網 http://www.vandsclinic.co.kr
公告方式通知使用者。

? 個人資料保護責任人資訊

姓名:백상의

職稱:部長

電子信箱:security@vandsclinics.com

施行日期:2020年8月17日

如您需申訴或諮詢,可聯繫下列單位:

個人資料保護專線(02)2343-3670

台灣個資保護協會:https://www.ppsa.org.tw

行政院消保會:1950

警政署網路犯罪中心:https://cyber.police.gov.tw
第一章 總則

第1條 目的
本條款旨在規範使用「밴스의원」(以下簡稱「本院」)所經營之網路網站(以下簡稱「本網站」)所提供之各項服務(以下簡稱「服務」)時,本院與使用者間的權利、義務與責任事項。

第2條 用詞定義

本條款中所使用之詞語,定義如下:

1.「網站」:指本院透過電腦或其他資訊通訊設備所建置,提供各項資訊與服務之虛擬空間。
2.「服務」:指本院於官網或其經營之網路平台上所提供的全部網路服務。
3.「會員(使用者)」:指同意本條款,並透過登入方式使用本院所提供服務之人。
4.「管理員」:指為管理與營運服務,由本院所指派之負責人員。
5.「帳號(ID)」:指會員為登入本網站而設定之用戶名稱。
6.「密碼」:指會員為確認身分及保護個資所設定之英數混合代碼。
7.「個人資料」:指可識別特定個人之資訊,如姓名、身分證字號等。
8. 會員區分如下:
 - 一般會員:依本條款註冊並使用本網站所提供之服務者。
 - 管理員:經最高管理者授權,依其職權範圍管理與維護本網站之人員。

第3條 條款公告與修改

本條款於網站公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會員後生效。

本院於不違反相關法令前提下,得視需要修改本條款。

條款修改後將依同樣方式公告或通知,並即時生效。

本條款未載事項依相關法律或一般慣例處理。

第4條 服務內容與異動

本院提供下列服務:
 a. 醫療資訊與一般公告
 b. 最新消息與電子報寄送
 c. 線上預約與諮詢服務
 d. 會員專區與內容服務
 e. 其他本院視需要新增之服務

如遇不可抗力,本院得修改服務內容,並公告異動細節。

除因本院故意或重大過失外,對於因服務變更所產生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。

第5條 服務中止

因系統維護、故障、通訊中斷、系統升級或其他必要情形,服務可能暫時中斷或限制使用。

除本院有故意或重大過失,否則不負中斷期間所產生之任何損害賠償責任。

第二章 會員註冊與終止

第6條 會員註冊

使用者填寫註冊資料並同意本條款後,即可申請成為會員。

以下情形不予核准會員註冊:
 a. 冒用他人名義註冊
 b. 曾被取消會員資格者
 c. 註冊資料不實或遺漏
 d. 本院認定對營運造成影響者

會員資格於本院審核通過時即成立。

個人資料若有異動,會員應於會員中心修改更新。

第7條 會員終止與資格喪失

會員可自行提出退會申請。

遇以下情形,本院得終止會員資格:
 a. 使用他人名義註冊
 b. 違反本條款規定
 c. 提供虛假資料
 d. 妨礙服務正常運作

註冊成立以本院核准時間為準。

資料異動時可登入後前往會員中心修改。

第8條 重新註冊

已退會之會員,如欲重新加入,應依第6條程序辦理。

第三章 個人資料保護

第9條 個資蒐集與利用

為提供服務之必要,本院得蒐集會員個人資料。

除下列情形,蒐集前須取得同意:
 a. 法令特別規定者
 b. 履行服務契約所必需者

本院應採取技術性措施防止個資外洩、遺失、變造等情形。

未經會員同意,不得將個資用於其他目的或提供第三人。例外如下:
 a. 法律明文規定
 b. 認證程序所需
 c. 系統管理與統計分析用途
 d. 不可辨識個人之學術或市場調查使用

第四章 網路預約服務責任限制

第10條 預約申請與成立

會員於網站填寫姓名、聯絡方式、預約日期、療程項目等資訊後完成預約申請。

以下情況本院可拒絕預約:
 a. 資料不完整或不實
 b. 技術性問題導致無法完成預約
 c. 醫院政策禁止特定醫師或療程網路預約

預約成立後,如需變更或取消,僅限於透過網站預約之案件適用。

第五章 雙方義務

第11條 醫院義務

本院應依本條款提供穩定服務,除非遇不可抗力因素。

本院應妥善管理會員個資,採取必要保護措施。

會員可隨時查閱及請求修改個人資訊。

第12條 會員義務

會員不得從事以下行為:
 a. 註冊或修改時提供不實資料
 b. 非本人使用帳號或密碼
 c. 未經授權修改網站內容
 d. 未經授權將網站資料轉載或營利使用
 e. 損害他人名譽或權益
 f. 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
 g. 散佈猥褻、暴力、違反善良風俗之內容
 h. 涉及犯罪行為
 i. 上傳病毒或干擾系統運作
 j. 發送垃圾訊息、廣告訊息等
 k. 違反法律與本院相關規定之行為

違反上述行為者,本院得終止其會員資格。

若因會員過失造成損害,應負賠償責任。

會員應妥善保管帳號與密碼,若遭盜用須即時通知本院。

第六章 其他規定

第13條 公開發言與內容刪除

若會員於網站發表之內容涉及以下情形,本院得不經通知即刪除或限制存取,並得限制其會員權利:
 a. 經著作權人依法請求刪除
 b. 侵害他人權利或名譽
 c. 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
 d. 涉及犯罪行為
 e. 明顯商業廣告或推銷內容
 f. 涉及宗教、政治爭議並妨礙本院營運
 g. 違反資通法、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

第14條 智慧財產權歸屬

本網站上由本院所撰寫之內容著作權皆歸屬於本院。

未經同意,會員不得將網站內容用於營利或轉載第三方使用。

第15條 爭議處理

發生爭議時,雙方應誠信協商解決。

本院將優先處理會員提出之意見與申訴,若無法即時處理將另行告知原因與預計時間。

第16條 管轄法院與適用法律

關於本服務之任何爭議,應由本院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所有爭議均以韓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
附則
本條款自 2020年8月17日 起實施。